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西充县永清乡人民政府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工作,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目的,努力做好我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社会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乡汛期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鹏飞(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 辉(武装部长)
张昭堰(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 何 江(多扶国土所工作人员)
张 波 (安办主任)
蒋威显( 警务室工作人员)
李兴林( 警务室工作人员)
何云松( 小学校长)
龚 科( 卫生院长)
严国华( 财政所长)
张小兰( 民政所长)
马 骏( 综治办副主任)
杜本利(党政办主任)
各村村主任
乡汛期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辉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贯彻领导指示和部署协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抗灾抢险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 严华中(党委书记)
副组长: 张昭堰(政府副乡长 )
张小兰 (民政所长)
成 员: 蒲 军 冯殊钰 陈 苏 庞小翠
(三)成立抗灾抢险队。
队 长: 陈 辉(武装部长)
副队长:马 骏( 综治办副主任)
成 员: 张 波 蒋威显 李兴林 任明才 杨明生 王安润 严国华 蒲 军 何 江 冯 飞 任 亮 马 骏
(四)设立地质灾害监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波同志兼任。成员杜本利、陈苏。负责各村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及上报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三、重点灾害点形成和分布
质灾害主要由地质原因以及人为因素如近期民房改造、切削坡体而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我乡境内地质灾害的种类较多,构成危害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种。较为严重的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傅家沟村的1、5组,大毛坪村的5、6组,赵山沟6组,分水岭村1组。
四、防灾要求
(一)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多扶国土所要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采取以举办培训班、广播电视及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增强他们对地质灾害的警觉性。
(二)乡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实行村主任负责制,与村委会及村小组签订责任书,明确地质灾害预防和地质灾害发生时抗灾抢险的目标责任,落实包括监测、警报、疏散等防灾措施。
(三)各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灾害隐患点或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调查和排查,通过排查确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各村委会、村小组要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地段进行巡查及监测,特别是对近期民房改造依山而建的村庄、学校要重点监测。
(四)乡汛期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县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政府和村委会、村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五、工作职责
多扶国土管理所:负责汛期防灾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排除,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加强对建设项目危险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管。
交管办:督促做好公路工程的地质灾害治理。加强公路的巡查和监测工作。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要在不稳定的斜坡地带公路旁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告诫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不能在这些危险地段停留。同时组织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设施,确保公路畅通。
财政所:负责组织财政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
民政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
警务室: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并做好进出灾区的交通疏导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人员对沿河两岸进行巡查和监测,做好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汛期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报汛情。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永清小学:负责组织小学校地质灾害排查,要加强巡查和监测,如发现险情要及时排除,确保学生安全。
社会事业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六、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二)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灾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等制度。
(三)乡汛期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灾情快速报告联系电话 0817--4565217,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记录灾情并及时将灾情报告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