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2]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我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促进我省就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大民生工程,实现我省“十二五”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目标,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管理机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重要意义
社区就业工作是城镇就业工作的基础,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纳入促进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通过完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促进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促进就业工作,夯实就业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二、工作目标
从2012年起力争全省每年新增5%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十二五”期末,力争全省40%以上的社区实现充分就业。
三、完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认定标准,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水平,我厅制定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指导标准(见***),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促进本地充分就业社区提升水平、稳定扩展。
四、采取多种措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1、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为核心,强化社区平台服务能力建设,通过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渠道,使社区内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基本实现就业。
2、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摸清辖区内需就业劳动力的家庭状况、失业原因、择业愿望、技能水平、培训意愿、就业创业意向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各项基础信息,建立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等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对口帮扶。要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开展各项促进就业工作。要结合社区实际,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要根据就业意愿和岗位需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各类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及时参加适合其自身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养就业与创业的典型,并在辖区内进行宣传,发挥示范作用。
4、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以加强社区建设为保障,切实按照“六到位”的要求,继续加强和完善社区平台建设。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完善的工作流程,业务流程和服务制度要对外公布,使社区平台建设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中得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5、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认真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解决好辖区内的劳动者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享受到相应就业扶持政策,对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实行回访制,***了解就业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省厅把各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纳入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对创建工作搞得好的地区在就业专项资金分配中给予重点支持。
2、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州)要加大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资金投入,把创建工作纳入同级财政重点支持的范围,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建立逐步增长的投入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市(州)要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分类指导,要认真抓好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对那些基础条件较差,工作差距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大力扶持,帮助它们创造条件,改进工作,解决疑难问题,制定工作规划,逐步向充分就业社区迈进。
4、严格认定保证质量。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是强化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市(州)要健全申报认定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认定标准,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申报和认定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保证创建工作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条件严格进行筛选,不能降低条件标准,整体提升我省创建工作水平。
5、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各市(州)在创建过程中,应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每年要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上年度已认定为充分就业社区的社区要加强***抽查和监督指导,实行日常考核和动态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已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社区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撤销其充分就业社区称号。
6、做好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定申报工作。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定申报工作按《关于印发
***: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指导标准
一、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充分就业社区是指城市社区内,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辖区内本地户籍居民(含常驻居民)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标准如下:
(一)社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三)“零就业家庭”至当年12月31日为零;
(四)登记失业人员中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者;
(五)公共就业服务顺利开展。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人员落实,建设规范,社区居民能享受完善配套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二、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标准
(一)工作平台
1、机构到位。社区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和充分就业社区牌匾挂在办公场地醒目之处,实行挂牌服务;
2、人员到位。每个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政策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结业证书;
3、经费到位。由所在县(区)、街道将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4、场地到位。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有固定办公服务场地,完善办公环境,使辖区群众方便办事;
5、制度到位。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组织培训、岗位开发、用工信息采集和发布、***回访、服务承诺、扶持创业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实现主要制度上墙公示,进一步提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功能;
6、工作到位。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工作,推动社区就业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各项促进就业目标任务。
(二)基础工作
1、领导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
2、加强政策宣传,社区平台工作人员熟知各项促进就业政策,通过辖区服务平面图简介、政策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工作以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推动社区就业工作;
3、建立辖区内劳动者就业状况及失业人员、享受政策等各类基础台账,掌握辖区内劳动者就业状况及失业人员情况,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
4、掌握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网点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各单位的用工需求情况,收集、发布就业信息,为失业人员提供信息服务;
5、将辖区内居民失业登记、就业登记使用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办理管理,确保就业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实行动态管理。
(三)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开展安置就业工作;
2、协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协助登记失业人员办理开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按政策应享受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人;
4、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协助办理社保补贴;
5、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6、组织社区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
7、加强创业服务,协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8、社区未发生因就业问题而出现的群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