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荣获省二级证书
根据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的申请,按照《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射洪县档案局于2012年8月24日下午对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以下简称国调队)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等级考评认定。
考评组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要求,采取“听、看、评和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考评认定,考评组认为国调队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档案法律法规观念,不断高法律意识。国调队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全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将国调队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推向深入化、制度化、标准化。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国调队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全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年终逗硬考核,兑现奖惩。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约30平米的专用档案室,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得到保障。三是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国调队在办公经费较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资金1.5万元,购置扫描仪、打印机、温湿度记录仪、灭火器、铁皮柜等档案管理所需的设施设备,为档案的保管保护、开发利用提供保障。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国调队在严格按照《档案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了《档案借查阅制度》、《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库房清洁卫生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各种规章制度公示上墙,接受机关、群众的监督,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加强档案业务规范基础建设,从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到档案的保管保护及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做到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整理规范、排列有序。五是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设,国调队专门派员参加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设稳步推进提供人才、技术保障。
通过考评认定,国调队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软、硬件投入力度大,信息化建设及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符合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标准,射洪县档案局局长宫明亮代表四川省档案局向国调队颁发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二级证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