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致文昌街道全体党员的一封信
致文昌街道全体党员的一封信
文昌街道广大党员同志:
大家好!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街道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此次换届正值“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的首次换届,是全街道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仅事关社会基层的稳定,事关文昌未来五年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关系到您和身边人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提出以下倡议:
明确换届选举要求
广大共产党员要带领身边群众积极响应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带头知晓政策、带头宣传动员、带头支持选举,助力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本次换届选举,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的标准条件有: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
本次村“两委”换届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即书记主任由同一人担任;大力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人员;每个村委会班子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村“两委”班子职数,1000人以下的村3至4人,1000至2000人的村4至5人,2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
1.政治上的“两面人”,“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消极、应付或抵制的。上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不积极协助街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工作,甚至消极对抗的。
3.信仰宗教,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宗族派性的。
4.在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或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
5.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被责令辞职或被免职的;上一届以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6.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7.在村集体“三资”清理中,存在违规承包、长期低价承包、逾期未交出等情形且未整改的;存有违法违章建设被认定后拒不整改的。
8.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特别是组织5人及以上集体防或缠访闹访的。
9.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违法生育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
10.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11.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12.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13.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群众意见较大的。
1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15.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长期在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6.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带头维护换届秩序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必须严格依法有序进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原则,积极参与选举,严守换届纪律,不搞非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和制止选举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破坏秩序、强迫民意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换届选举期间,对扰乱、破坏选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依法科学精准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换届选举前,所有村(社区)换届选举参选人员、工作人员要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申报。
积极踊跃自荐报名
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当前,文昌街道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机遇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望人才、需要人才。如果您是外出务工经商及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党员干部、高校毕业生;如果您心系家乡发展、渴望把个人事业融入家乡事业;如果您符合以上换届选举自荐报名的相关要求,我们诚邀您参选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在广阔的农村大地上同绘幸福蓝图,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创业不必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请广大党员相互转告,请符合标准条件、有意参选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者及时关注参选信息,届时积极踊跃报名参选。
我们坚信,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下,文昌街道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圆满成功。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中共长清区委文昌街道工委
2021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