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召开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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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及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召开2020年来宾市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莫若锋同志充分肯定了来宾市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行刑衔接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共同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法犯罪分子;二是加强沟通合作,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切实解决行刑衔接存在问题难题;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查处大要案件;五是加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治。
会议重点讨论了三个生产销售假药案例,就是否可能涉嫌犯罪,是否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等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并形成以下共识:一是当事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同时具备主观违法性、刑事违法性、刑事危害性及刑事受惩罚性。对于经过调查事实清楚,当事人主观上不是故意,客观上社会危害性小或未造成社会危害,达不到犯罪四个要件的案件,为减轻刑事司法审查成本,行政机关应及时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通过行政处罚达到教育目的;二是经营环节发现少量销售假药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可依法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后,将线索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大胆执法,对是否构成犯罪先行作出判断,对存在疑问的案件采取个案沟通与线索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四是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坚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
此次联席会议,为今后查处假、劣药,案件移送,自由裁量等基层执法普遍遇到的问题与难点提供了思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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