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环保分局七项措施切实推进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为适应日益严峻的环保新形势,河口环保分局以提升环保执法效能为目的,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创新执法管理机制。
一、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环境监察队伍,县环境监察大队每周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和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定期邀请专家和局领导讲授各行业的生产工艺、排污节点及治理工艺,熟练应用调查取证器材等。
二、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提升监管水平。针对辖区内污染源现状,积极研究有关行业现场监察方式方法,规范监察程序,开展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摸清主要污染物的总量,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三、规范环境执法,提高监察效能。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程序,做到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收集、执法文书制作及时、规范、完整。对应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的案件,适用法律条款准确,自由裁量合情合理,杜绝行政处罚行为出现行政诉讼等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环境监管,严打违法行为。以查处污水、废气超标排放、污水非法倾倒、渗坑排放、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及非法处置等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加密监察频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企业管理规范、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创新监管方式,服务经济发展。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着眼于促进环保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和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事先预防,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六、规范信访程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制定环境信访受理、查处、反馈、答复、后督察等各项制度,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确保了信访事项处理时效性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工作调度,提高工作效率。环境监察工作实施月调度工作制度,每月组织环境监察等部门研究环境监察工作有关情况并通报,有效推进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