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码头乡村级监督调处委员会奏和谐
“附近村都成了小康文明村,俺村不能掉队。这不我们正协调资金,准备修建文化大院,改善村容村貌,规划一处养殖小区,给村民找条致富路。”说这话的是大码头乡常徐村村民徐章全,他也是该村“监督调处委员会”主任。据了解,大码头乡成立该组织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90余起,解决问题80余件,减少上访事件10余起。
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矛盾的排解是农村发展稳定的“晴雨表”。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农村发展稳定的基础,尤其对转型期农村矛盾多发,而又集中表现为干群矛盾这一实际,把监督、调解的关口前移,把村级理财、治保、议事等组织有机整合,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和统一的集村内有生力量,代表多方利益的组织机构,对延伸“党政”工作空间,解决干群矛盾和村内纠纷,便成为一种迫切而必然的要求。大码头乡党委、政府顺应形势的发展,成立了“监督调处委员会”,全乡86名编外的监督调处委员会成员正式“走马上任”。
村级“监督调处委员会”由村民采取一户一票形式并充分酝酿表决产生,每村根据村庄规模大小,一般由3至5名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敢说真话、勇于监督的老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组成,监督村级各项工作,调处村内各类矛盾纠纷,从而形成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稳定协调型机构。一个好的形式必须靠好的制度来维持。全乡21个村每月8日、18日、28日准时召开村级监督调处会,集中调解村调委会难以化解的或民情服务中心交办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由过去一人抓,转向村级各个组织齐抓;由过去矛盾发生后被动抓到现在事前主动抓;由过去矛盾纠纷单纯抓;转向综合工作一起抓”,从而构建起高效运营的监督调处机制。
为民做主惹民怨,由民做主齐心干。大码头乡通过推行村级监督调处委员会,使民生得到重视,民意得到体现,民心得到凝聚,民智得到集中,民怨得到化解。去年该乡南堤村修吃水井,由于村民分歧很大,一时工作很难开展。于是该村监督调处委员会成员吴玉尧、吴玉山主动向村两委“请缨”。时间不久,水井就修好,甘洌的自来水流到了家家户户。现在,群众都高兴地说:“监督调处委员会成了干部群众的调和剂。再难再大的事,监督调处委员会一出马准成。”(刘玉杰 刘秀美)
新闻来源:东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