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沙土听告知202026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锣场村: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依法征收你单位的集体土地,作为沙市区2020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城市建设。我局拟定了征收补偿初步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此次征收补偿事宜如有异议,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单位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收到本告知书5日内),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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