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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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农合报销 | ||
内容 | 关于农村新农合报销的问题,我和家里老人在一个户口本上,我没有参加新农合但是参保了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现在老人生病住院报销说什么要我去医保处开证明,证明我是参保了职工医疗保险,说是户口本上有不入新农合的参保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开证明的不给于报销,想请示下领导这是什么规定,有什么法律法规文件吗?国家下的法律法文能否给我们转达一份,请相关工作人员公示下该法文,谢谢。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7310 | 提交时间 | 2013-06-13 13:28:4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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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2]231号),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参合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农民,凭《户口本》全额缴纳本家庭成员中农村户籍人员参合资金。为避免重复参保参合,因务工、就业等原因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务工证明和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明。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3-06-14 16:59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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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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