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作风践承诺提效能促发展(六)
县林业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林业局是综合管理全县林业生产,履行生产监督行政职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公开林业行政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林业行政审批的事项,进一步增强林业行政工作透明度。
二、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在林业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积极为林产品加工企业搞好服务。
三、坚持文明服务,确保优质高效。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首问责任人对于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申办事项,能够立即办理的,应做到随来随办;不能立即办理的,应按规定和承诺的时限如期办结。对于群众提出的林业技术及病虫害防治等问题,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现场答复,并进行技术指导。
四、以上内容如有违诺,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违诺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监督投诉电话:8210417
投诉电子信箱:ZBSHTXLYJ@163.COM
地址:桓台县槐荫路34号
县农机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农机局根据工作职能,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标准,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农机法律法规,在农机管理中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理。所有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创新服务,提高效能。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相关的法律和行政事务,承办人员要尽到一次性告知义务,就相应规程、准备事项等向当事人明确告知。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只要上报材料齐全有效,机械检验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拖拉机注销登记、拖拉机抵押登记,只要上报材料齐全,审验合格,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接待来访群众的行政许可申报、来电来访咨询和投诉时,要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礼貌待客。
五、接受监督,违诺追究。局长为承诺第一责任人,如我单位有人违反以上服务承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受理投诉电话:8180267
投诉电子邮箱:htnjbgs@163.com
地址:桓台县公安街31号
县国税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国税局根据工作职能,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凡纳税人所报税务登记资料符合法定条件的,由法定的30工作日改为即时办理并颁发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法定的30工作日缩短为10工作日内核批完毕;出口退税登记审核确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改县级税务机关审批为基层税务机关直接审批。
三、对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手续资料齐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审查和审(报)批工作;对符合国家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办理征收入库手续并确认税款入库后,为企业办理税款退付手续。
四、严格检查审批制度,除举报案件或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限制检查时间,对规模较小纳税户的检查由15天缩短为10天。
五、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全县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监督和投诉受理机构:县国税局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8218809、12366
地址:桓台县公园街180号
县地税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地税局是主管全县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全面推行“阳光办税”,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减少执法随意性;统筹安排税务检查,杜绝违规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二、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纳税人;依法进行各项涉税行政审批;设立***专供窗口,实行随到随办的便民服务。
三、提高工作质效。实行限时办结制,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3日内办完;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10日内办完;涉税事项的书面请示,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廉政纪律,防范以税谋私等行为发生;积极参加行风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坚持税企联系制度,征求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建议,防范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
监督投诉电话:82***789 8265797
地址:桓台县建设街168号
县工商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工商局是县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项承诺”。一是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和“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许可办理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县行政审批中心,切实提高登记效率;二是严格落实限时服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全面推行“一条龙”服务,预约服务、登门服务和首办责任制、AB角工作制等服务制度;四是严格落实“预先警示制”,加强行政指导,深入推行“阳光执法”和案件公开评审制度,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二、全面实行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市场准入“五个放开”,努力创造高效快捷的市场准入条件。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两个禁令,树立工商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严禁向服务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严禁利用职权和借执法办案之机到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利用职权干涉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监督投诉电话:0533-818***23
投诉信箱:htgszb2005@163.com
地址:县城建设街124号
县质监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打假与保优并举,坚决打击一切违反质监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大力推进名牌战略,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积极热情为企业服务,做到加大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力度,自收到检验报告15个工作日内处结完毕;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经核实无误的,当日办理,办理企业标准备案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注册商品条码的企业,手续资料齐全的,当日将有关材料上报市条码办,收到证书、胶片等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企业;办理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手续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IC卡10个工作日内办完;办理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开工报告,资料符合要求的当日上报市局,办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资料符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理;对企业单位送检的计量器具,检出时间不超过5天,需小修、中修不超过7天;产(商)品监督检验按产品标准用户要求规定项目检验,自抽样至出具检验报告时间不超过30天。
投诉电话:8189141、8180131
投诉邮箱:ht1236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