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县房地产开发工作(图)
本网讯 5月28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带领由主任会议成员、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的视察组,在自治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这次视察也是为第9次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和住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进行的必要准备。
视察组先后察看了黄龙苑小区、都市经典小区、清江山水及津洋口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在实地视察的基础上,视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局负责同志关于我县城市房地产开发情况和住宅小区规划情况的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县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交换了意见。
视察认为,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大招商引进工作力度,我县房地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呈现出发展快、质量好、档次高、成效大的良好态势。具体体现在:一是发展快,成效大。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自2005年正式启动以来,已办理开发项目23项,总用地面积5.***65万㎡,总建筑面积25.16万㎡,新增住房2000余套。二是档次高,质量好。目前已竣工的住房质量均为“合格”及以上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均达到了规定要求,而且还出现了以清江山水为代表的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设计科学、环境优良的精品项目。三是市场主体迅速壮大。截止今年5月,我县登记注册的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12家。其中本县开发企业3家,外籍企业9家。这些企业的资质和管理水平也分别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四是综合效益明显。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有效缓解了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提升了人民住房质量;拓展了城市骨架,提升了城市品位,增大了城市容量,改善了我县旅游环境;拉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城镇劳务需求,增加了群众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五是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已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并将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的目标纳入了我县“十一五”规划纲要。经济适用房建设已于今年正式启动,政府安排落实了建房用地和部分扶持资金,土地划拔已经到位,首批近100套适用房建设已经动工。六是部门监管与服务逐步得到加强。发改、房产、建设、国土、工商、物价、财政、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法定的监管与服务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管和服务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在视察时强调,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档次提升、旅游环境改善,既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我县城镇房地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小区详细规划,增强房地产开发工作的计划性与科学性;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配合,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使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步入正轨化轨道。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杜家法、向松林、余志鹏、李晓英参加了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