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在建农村公路及一般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情况通报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州交安〔2016〕9号)及《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州交通运输系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州交安〔2016〕11号)通知要求,并结合州交通质监站监督工作计划,我站积极开展第二季度暨“五一”节前在建农村公路及一般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具体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概况
于2016年4月18日至28日期间,州交通质监站分为3个督查组,对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兴仁县、义龙试验区、贞丰县、晴隆县、普安县22个重点在建农村公路和2个一般水运工程作了督查。其中涉及兴义市的在建项目由兴义市交通质监站组织进行督查并***落实。
重点围绕在建农村公路施工质量,路基高边坡施工、桥梁支架施工、深基坑开挖、隧道施工等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现场安全状况,以及参建各方管理行为方面,并结合汛期施工驻地、应急救援、地质灾害隐患路段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并就中铁十八局驻普安项目部建设、工地试验室建设、人员到位情况以及资格、试验项目参数、仪器配置和首件工程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作了检查,现场进行了交流和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截止目前,未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总体质量、安全形势可控,但检查发现一些质量安全隐患。
三、整改回复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州交通质监站将***,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须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限期落实整改。
1、对于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亟待整改的问题须即日起部署安排整改,拿出整改方案,督促落实。
2、加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对其他未督查到的项目和部位进行举一反三,不留死角,进行全方面排查隐患,严把质量关,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3、把整改回复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报州交通质监站邮箱:qxnjtzjz@163.com,联系电话:0859-3818850。
附部分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