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
为确保城乡老年居民及时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宝应县人社局积极做好2021年省(含中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管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90号),宝应县人社局对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业务股室责任,确保结算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强化数据核查。利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宝应县人社局组织业务、财务人员认真核对城乡居保参保总人数、60周岁以下参保人数、60周岁以上参保人数,中央、省和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应发放人次数,做好数据比对分析;同时,加强与财政局调拨经费数据核对,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确保账表、表实相符一致。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有关规定,采取“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逐一、分项管理核算,确保项目资金到位。
2021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01万人,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17.38万人,全年正常放人次共计208.55万人,正常发放金额40157.71万元;补发人次0.11万人,补发金额为16.15万元;提标补发金额3953.11万元。目前,已全面完成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确保了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