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社局八项措施开拓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新征程
截止2014年底,海盐县共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109家,实现劳务合作社服务群体全覆盖。经过2年时间的发展和完善,劳务合作社已成为帮助农村闲置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灵活就业,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平台。为积极推动农村劳务合作社规范发展,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县农经局、财政局推出八项措施,有效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实现农村居民充分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劳务合作社工作。
一是引导规范发展。引导和激励劳务合作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合作社吸收劳务经纪人入社参与管理,纳入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沈荡镇通过就业网、就业微信等平台已先行实现劳务合作社大平台联合运作。二是强化项目支持。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公益性项目,要优先安排发包给当地农村劳务合作社。对于跨行业、区域广的劳务服务项目,各镇(街道)要鼓励合作社抱团式、组合式运作,一社承接、多社参与。三是实施职介补贴。农村劳务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就业岗位,对村(社区)闲置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帮助其实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60元给予劳务合作社职业介绍补贴。四是调整人身意外保险政策。全县劳务合作社社员统一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核对首次参保社员名单和每月变动社员名单,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投保,县财政按每人每年95元给予保费补助,对于农村劳务合作社安排从事劳务活动中出现的社员人身意外,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五是实行税费优惠。农村劳务合作社发生的应税劳务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六是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接业务内容、要求,以及社员就业能力、技能等实际情况,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七是鼓励争创特色。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在继续开发传统劳务合作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家庭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农业产业化等地方特色以及各地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争创发展特色,形成一批“一社一品”典型,实现农村劳务合作社的特色化发展。八是强化考核管理。县、镇(街道)两级建立对劳务合作社发展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将其列入对镇(街道)、村(社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开展示范性农村劳务合作社评估工作,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