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龙溪乡新胜村聚居点建设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屏山县龙溪乡新胜村聚居点建设工程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本项目根据屏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纪要精神(2017年9月8日屏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纪要第10期),由县住房建管局聘请监理公司负责对全县聚居点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监管,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竞标人 (项目业主) | 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龙溪乡新胜村聚居点建设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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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屏山县龙溪乡新胜村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房面积约2777平方米,总投资约333.24万元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监理人负责对聚居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管 |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 | 屏山县龙溪乡新胜村聚居点建设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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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2.在宜宾内注册,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书或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加盖鲜章) ;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标被邀请人于 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7月3日到四川四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市分流区B5地块39号-1-2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法人证书或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加盖鲜章)
(2)竞标被邀请人通过以下账户递交竞标保证金:
金额:¥1300元 大写:壹仟叁佰元整(注:宜宾本地企业投标保证金折半,金额:¥650元 大写:陆佰伍拾元整)
户 名: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支行
账 号:1001***********018
注:请竞标被邀请人在2017年7 月 3 日17 时00分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在转账票据上注明:转屏山县住房城管局、工程名称。
六、联系方式:
竞标人(全称): 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代理机构:四川四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市分流区B5地块39号-1-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831-5721753
手 机: 0831-5721753
电子邮件:
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日期: 2017年 6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