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市审计局莱芜高新区服务组协助基层制定发热病人应急处置办法
莱芜高新区服务组在防控服务中发现,对于体温高于37.3℃和有疑似症状的,《济南市行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范》要求采取就地隔离、做好登记、通知医务人员收治等措施,工作规范比较明确,但对于出现胸闷、发热等症状、体温未达到37.3℃的,未明确处置办法。为此,他们与基层党支部共同研究,帮助制定发热病人应急处置办法,消除了制度盲区和防控隐患。
应急处置办法明确规定:成立发热症状病人应急处置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成员、卫生室负责人、下沉服务人员为成员。村民、卫生室负责人、党员、“两委”成员发现家庭成员、本村村民、所联系农户,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病状,应当第一时间向处置小组组长报告,启动以下处置预案:通知发热病人在家隔离观察,通知病人家属立即采取杜绝接触、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由1名小组成员负责消毒工作,对发热病人居住的房屋、庭院进行彻底消毒;由1名小组成员会同卫生室负责人,前往病人家中测量体温、初步诊断;对于体温超过37.3度的病人,应当立即拨打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街道办事处、市审计局报告,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对于超过正常体温但未达到37.3度的,监督发热病人在家隔离观察,监督病人家属采取防护措施,由卫生室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同时做好测量记录;对隔离两周、未出现体温异常的发热病人,解除隔离观察措施,停止应急处置预案。办法还对发热病人生活用品代购、家庭成员照看、相关情况报告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2月7日,下沉服务所驻村于家庄在疫情排查中发现,一村民出现胸闷、发热等症状,处置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热病人居家隔离、卫生室负责人前往诊断、向街道办和市审计局报告、每天派人测量体温并作记录、代为采购生活用品等各项应对措施,有条不紊、有力有序。目前该村民胸闷、发热症状已经消失,正按要求在家隔离观察。发热病人应急处置办法的制定,为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正确处置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