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系统召开会议对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再推进再部署
11月8日,菏泽市医保局召开市县党组成员工作会议,对各县区医保费征缴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菏泽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段清正,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王伯安,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穆凌剑,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财务科科长董学森参加会议,各县区在分会场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
会上,各县区医保局负责人针对目前医保局征缴情况做汇报,王伯安及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谈征缴工作推进意见。
段清正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各县区医保局一定要全力以赴把这项民生实事做实做好。要使用由村委集中代收代缴的方式进行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明确征收主体,充分发挥乡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于年底前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居民医保费征缴浓厚氛围,不说套话,不说官话,用群众的语言让群众听明白,真正把政策讲清楚、意义讲明确,使城乡居民真正认可医保费征收工作;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与各县区的沟通交流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参保缴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任务。
会议还对村级卫生室排查进度进行了调度,会议强调,要加快排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强化整改措施,对排查问题,列入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不留死角,要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不想骗、不敢骗、不能骗”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底,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居民通过村委集中缴费的,由村委集中代收代缴;学生通过学校集中缴费的,由学校集中代收代缴;居民个人自行缴费的,在人社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自助缴费(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 办税(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渠道完成社保费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