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3月15日从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了解到,《征信业管理条例》于今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普及《条例》,加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人行茂名中支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在开展《条例》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为期约3个月。
据了解,《条例》是我国首部征信法规,其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征信业发展将进入有法可依的历史新阶段。人行茂名中支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确定了征信业的法律基础,保障、维护了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远景,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征信市场秩序,提升征信服务水平,形成覆盖全面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据介绍,《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条例》重点加强了对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的保护,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据悉,为全面普及《条例》,加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将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专题宣传活动。专题宣传活动将从今日开始,历时近3 个月。活动期间,各县(市)人民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开展《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条例》知识现场咨询和 讲座等一系列 宣传活动。市民可以登录茂名征信之窗网站(http//:mmzx.maoming.gov.cn)获取《条例》相关资料;也可以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获取《条例》宣传折页,接受咨询人员的解答;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了解自身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