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蓬溪县赤城镇学府花园占道经营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县效能办:
贵办于2018年3月23日交办的《遂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重要来电处理》2018第368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一位女士反映蓬溪县赤城镇学府花园门口“冯水泥”门市长期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
诉求:望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占道经营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16时25分到学府花园门口的“冯水泥”门市进行现场查看,该店有两个固定门面,主要销售水泥和砖块,为方便顾客购买散装水泥、砖块,店主将少量河沙和砖块堆放在门前道路的墙角下,占地面积约2㎡,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关于禁止占用道路堆放物料的规定,影响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
三、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4点到学府花园督促“冯水泥”负责人解决市民反复投诉问题,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负责人立即将占道物料全部清除。
3月27日上午9点,我局执法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该处占道经营问题已于3月26日晚整改到位,我局将继续对此事加强监管。
四、回复回访情况
城管局政策法规股于2018年3月27日10时46分使用座机082****2187联系反映女士,反馈办理情况,女士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蓬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