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凤镇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三凤镇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蓬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蓬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参考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平台相关数据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三凤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如下:三凤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控制数为行政编制数22名(包括领导职数正职3名,副职3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宣委员1名,共9名),工勤编制数3名,共25名,现有在编人员20人,空编5人(包括4名行政编,1名工勤编)。三凤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编制数11名(包括部门领导职数正职1名,副职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空编1人。三凤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全额拨款编制数1名,现有在编人员1人。三凤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额拨款编制数3名,现有在编人员2人,空编1人。三凤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全额拨款编制数1名,现有在编人员1人。
二、自查情况
我镇对核查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查阅档案,摸清机构人员情况底数,按照要求实时录入机构实名制信息,将机构设置文件、人员信息材料进行收集,归档并报送县编办。经核实,均没有存在以下问题:
(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二)擅自增设内设机构,乱挂牌,违规任命中层干部情况;
(三)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四)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存在“吃空饷”情况;
(七)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八)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九)未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
(十)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镇存在以下问题:
1、机关单位以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借用我镇人员4人(包括3名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但没有正式借用文件。
2、由于我镇人事变动,股级干部更换,新任股级干部任职请示已上报人社局,但还未出文,导致我镇股级干部没有任职文件。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让借用人员回岗。
2、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云平台”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3、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为股级干部任职文件出文。
五、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 “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