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副局长余海到蓬溪检查指导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
6月15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海一行4人,受省司法厅委托到蓬溪县对县检察院申报创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各项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小组一行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燕的陪同下参观了该院“互联网+”信息平台、“法治文化长廊”、未检办案区等场所,现场感受“两法相融”(法治书法)的法治氛围,并听取了该院“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对标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检查验收小组对县检察院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在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余海指出,蓬溪县检察院既是全市申报“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代表,又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门,要时刻具备法治示范排头兵意识,在申报创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同时,继续发挥部门特色亮点,将法治示范创建与检察文化、廉政文化、书法文化和红色文化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把关爱未成年人的阵地做牢做实并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检察官人才优势,统筹协调走出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