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自治区问题四十八)
合山市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自治区问题四十八)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编号:问题四十八
问题内容:各级成立的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整改工作少;整改工作督查,重形式、轻问责。
二、责任单位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 合山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制定印发《合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合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以来,召开会议 30次(其中,常委会10次,常务会12会次,联席会8次),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上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工作督查纳入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适时开展检查督导,2018年以来,开展环保督查(暗访)、巡视巡查共2次,将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3. 2018年12月26日,印发《合山市贯彻落实
根据《来宾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备案指引》文件精神,我市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7日至11日)。监督电话:0772-891471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进行反馈。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 合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