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黄冈城东新区规划建设的决议
(2010年9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祥国所作的《关于加快城东新区规划建设议案的说明》,并连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东新区规划建设的议案》一起进行了认真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加快城东新区规划建设,对于扩大黄冈城市规模、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对于构筑新的发展平台,推动“十二五”期间黄冈加速发展,对于完善城区功能和优化城区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发挥市区龙头作用,加快黄冈城镇化进程,对于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对于做好黄冈城区水文章,凸现黄冈城区滨江临湖特色,都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加快黄冈城东新区规划建设的战略构想、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并就相关问题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竞标的形式,选择国内外高水准的权威规划机构做好城东新区规划。要对黄冈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和规模进行战略定位,在这个前提下,把握和规划城东新区。要通过竞标形式,选择权威规划机构编制黄冈城东新区的规划,广集民智、充分论证,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要努力使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以市级行政中心东移为突破口,快速推进城东新区核心区建设和规划区的控制保护。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市级行政中心东移的相关决议,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快城东新区核心区的建设步伐,使之成为黄冈城区乃至全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要依法严格禁止规划控制区内的乱搭滥建,努力降低下一步开发建设的成本。
三、以白潭湖保护和三台河治理为重点,切实做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工作。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把生态建设、环境治理保护和节约资源放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来考虑和谋划,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科学划定白潭湖保护区的范围,明确禁止开发、限制开发的具体区域。依法采取严厉措施,禁止各类污水排入白潭湖和三台河水域,切实保护白潭湖和三台河水体生态环境,确保湖区水面更大,水质更好,水景更美。要将城东新区的规划建设与三台河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因势利导,打造新的城市景观。
四、以创新的精神和思路,积极探索建设与经营城市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来谋划运作城东新区的建设。努力创新城东新区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和公司化经营。以此为契机,探索出一条适合黄冈实际的充满活力的经营城市的投融资体制机制。要坚持市区一体化,及时协调解决好规划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规划建设顺利推进。要坚持依法行政,既要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政府权威,又要坚持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东新区的规划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要切实加强对城东新区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效预防腐败行为;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或主动征求意见。
对本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应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