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实施方案询价公告
现我局拟对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
二、项目限价
人民币10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推广活动
1.举办南沙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会1场,推广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理标志申报。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举办地理标志产品研讨会或讲座1场,研究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方向和推广方式,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二)组织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者参加展会
组织南沙区新垦莲藕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者积极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1次以上。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有合法、准备的数据获取渠道,有相关研究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近2年内有类似的服务案例;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项目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综合评分表详见***)。通过对主要业绩、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08:00-12:00,14:00-18: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把报价材料递交或通过EMS邮寄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一楼105室)。报价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表、公司简介、类似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张竞、黄秋阳
电话:020-31152180
***:综合评分表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
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