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从今年起,珠江禁渔期由以往每年4月1日至6月1日改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时间延长了两个月。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海洋资源日渐匮乏,捕捞渔业处于减产减收的困境。禁渔期时间的延长,更加直接对渔民的生计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石楼镇有4个纯渔业村,因缺乏可发展的土地资源导致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老一辈渔民因年纪较大、学历低等自身因素导致转型转产困难,只能继续从事捕捞渔业。目前,石楼全镇渔船总量为821艘,其中海洋渔船721艘,内陆渔船100艘。建议区政府考虑到渔民这一特殊困难团体,尽快研究提高渔民补贴发放标准,从而解决渔民因禁渔期延长所产生的生活问题。 |
问题答复: | 陈燕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禁渔期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南海区休(禁)渔期调整情况 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3号)和《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海洋伏季休渔和珠江禁渔时间均作了调整。一是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时间较前延长了一个月,由原来: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二是2017年珠江禁渔时间较前延长了两个月,由原来: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关于提高休(禁)渔期间补贴问题 根据《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海〔2017〕51号)的精神,我区2017年的休(禁)渔补贴标准是禁渔渔业船员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200元,该标准由省、市确定,并且已经比2016年的禁渔补助1100元增加一倍。番禺区政府根据市区分担比例承担60%的资金。 目前,我区各镇、街正在开展2017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请工作,全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休渔渔船829艘、1860人、补助资金390.6万元;珠江禁渔188艘、350人、77万元(合计资金共467.6万元)。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补助资金按市、区4:6承担,我区财政承担280.56万元。 此外,由于休(禁)渔期延长,休渔渔业船员补助标准由原来0.15万元/人/年提高为0.21万元/人/年;禁渔渔业船员补助标准由原来0.11万元/人/年提高为0.22万元/人/年。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渔业渔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