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近期来,威宁全面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此次清理以坚持法制统一、有利经济社会发展和“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为原则,对2011年至2015年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认真查找、梳理、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
通过开展集中清理,对法外设定许可、收费、罚款的;对规定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要宣布失效的。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存在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依据缺失,特别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的。对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相互抵触的,要按照法制统一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的。在清理工作中发现规范性文件还存在其他问题的,一并予以处理。
清理工作计划于7月底全面完成,届时将编制宣布失效、废止、继续有效(含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