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统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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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6日发表
黔东南州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黔东南党办发(2007)38号》文件精神,该州公产管理部门负责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主要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盈盘亏和处置(含调配、有偿转让、报废)等。
在工作中,该州公产管理部门要求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扎实准备和提供相关文件、证件及资料等,在对各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及时送州财政局,并报请州政府审批。经批准同意处置的国有资产,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依法确定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处置资产的残值收入全额缴入州级财政。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年集中公开处理18批次72家州级单位的报废资产(含废旧桌椅、废旧电脑等办公用品),为财政创造了近30万元的残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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