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35号
关于印发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沥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打假办《转发省打假办关于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佛打假办〔2009〕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印发佛山市各区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6〕121号)要求,按照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打扶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深入组织开展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构建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区打假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和《印发佛山市各区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6〕121号)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2010年4月底前整改完毕,并通过上级打假办的验收,促使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黄岐办事处辖区内出租屋、仓库、专业市场以及集约经营场所巡查、管理制度,大沥镇、黄岐办事处和各村委(社区)、村民小组逐级签订打假工作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二)进一步加强对黄岐办事处辖区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对制假售假或质量问题突出的商品、市场、区域以及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生产企业和各类商品流通市场及业户持证率90%;生产领域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60%以上,流通领域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50%以上。
(三)对企业和消费者普遍反映某类商品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反复举报投诉制假售假问题,经查证属有效整治率100%。
(四)一年内被省级打假执法部门主办及其交办的制假售假案件累计8宗以下。
(五)一年内发生阻碍执法现象2次以下。
三、时间要求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深入整治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0年4月1日至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区打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具体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武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府办副主任黄奔、区质监局局长伍华南、区工商局局长朱广祥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大沥镇、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和大沥镇黄岐办事处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
区打假办负责协调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情况汇报,受理群众投诉和组织协调验收。
大沥镇、区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本部门和辖区的实际,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
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由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比较严重,制售假行为比较公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手机、电脑、打印机及配件和旧家电以及车用机油违法现象突出,省打假办因此将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列为2009年度“省打假限期整改区域”。
大沥镇、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分析、研究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被确定为“省打假限期整改区域”的深层次原因,按照《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和《印发佛山市各区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6〕121号)要求,把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今年打假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大沥镇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能,积极联系和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出租屋及市场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工商部门要以“手机、电脑、打印机及配件和旧家电、车用机油以及食品”为重点,加大对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市场的巡查、监督和抽检力度,同时严厉查处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环节,遏制假冒伪劣商品流通。
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手机、电脑、打印机及配件、车用机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堵塞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
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依法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等违规行为。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药品市场的巡查、监督和抽检力度,重点查处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的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大沥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黄岐办事处辖区制售假窝点的整治、清理行动。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侦办制售假刑事案件力度,积极配合大沥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对暴力抗法者依法进行处理,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三)落实责任,健全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假工作层级负责制,大沥镇要和各村委(社区)、村民小组签订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责任书,并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纳入单位责任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本次专项整治打假工作中不作为、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查处不力或有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打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予以惩处。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由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建立大沥镇、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和黄岐办事处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执法体系,实行综合整治,各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落实具体工作,确定负责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加强联动,制订相应措施,防止制假售假活动向周边扩散、转移,避免此止彼起。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制假售假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积极发动广大市民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氛围。
(五)建立整治工作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大沥镇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7月4日前报区打假办。要明确信息报送部门,指定专人报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畅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在每月底书面报告区打假办(联系人:温珀瑜 , 联系电话:81212365 , Email:nhdjb@21cn.com)。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不断推动和完善大沥镇黄岐办事处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