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险实现扩面任务提前完成和基金征缴超半目标
2011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贯彻社会保险法为主线,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四项社会保险扩面任务提前完成,基金征缴态势呈现良好局面。
一是抓宣传,努力营造社会保险实施良好氛围。为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通过省社保中心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讲课,举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知法、懂法、用法。积极加强社会保险法实施的宣传,通过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社会保险法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在城市主要街道、社区悬挂横幅进行社会保险法宣传。还组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服务机构、参保企业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宣传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抓调度,认真落实民生政策。建立目标责任制,通过年初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将责任落实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扩面征缴通报制度,继续将每季扩面征缴进度通报到设区市政府,督促扩面征缴任务的落实。实行经办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每季进行通报,中心领导专门对部分工作进展缓慢的设区市加调强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使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抓经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社保中心及早准备,按社会保险法要求开展业务经办,开展了社会保险经办政策清理,优化业务流程,并通过实行星级服务评定办法,加强现场管理,推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四是抓基础,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11个设区市100%的县(市、县)经办机构新信息系统上线,提高经办效率。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管理,推行定点分级管理办法,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制度,促使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面推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拓展社会保险服务范围。同时,启动了省本级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将中央直属行业、省属企业等封闭运行单位纳入社保机构管理,目前完成了2万多人的参保办理。
截止6月底,全省共为150.33万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11.36亿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27.6亿元,支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1.82亿元。全省参加养老保险622.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1321.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75.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73.41万人。“四险”参保人数分别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1%、101%、105.7%、102%。全省征缴养老保险基金97.5亿元,同比增长25.53%;征缴医疗保险基金36.27亿元,同比增长29%;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06亿元;征缴生育保险基金4337万元。“四险”征缴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0.9%、72.54%、***.39%、72.8%,实现时间过半、扩面任务提前完成、基金征缴超半目标。(黄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