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再次补办居民医保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7日发表
记者昨日(20日)获悉,考虑到仍有部分居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社保局禅城分局从本月19日起再次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对象为未在2008年6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办理居民医保(住院)参保登记手续的禅城区居民。这部分居民可带备户口簿原件、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出示医保IC卡或社保手册(已参加农村医保或禅康医保的,需提供农村医疗卡或禅康医疗卡),在今年12月15日前到户口所属的居委会及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保险费标准为75元/人/半年,参保人需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即同一户口簿),同一户中有一名应参保对象不参保的,则全户不能参保。(来源:佛山日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03:51: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