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5年度(总第八批)企业信誉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诚信山东”和市委市政府建设“信用青岛”的指示精神,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增强企业信誉意识和社会信誉度,建立起扶优限劣的机制,促进企业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青岛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在组织认定了前七批(具体名单信息备索)获一等信誉企业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2005年度(总第八批)企业信誉评价认定工作。
一、评价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含已经认定为一等信誉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成立不足2年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务于2005年3月31日前将打印填报的《青岛市企业信誉评价申报表》一式16份,报送青岛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信誉等级认定机构
青岛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是我市唯一的企业信誉综合评定权威机构,由市30个部门组成,负责对全市企业的信誉等级认定工作。
市企业信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青岛市企业联合会,具体负责市级企业信誉评价的日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企业信用认定的推荐工作。
市企业信誉评价文件及相关详细情况可通过“青岛经贸网”(www.qdjm.gov.cn)或“中国中小企业青岛网”(www.qd-sme.com)查询,并《青岛市企业信誉评价申报表》按要求填报。
联系地址:延安三路129号(金艺大厦)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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