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策研究室深圳市龙岗区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课题合作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机构:
为高水平建设深圳东部中心,为龙岗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龙岗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发展研究中心)决定开展《龙岗区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实施路径与策略研究》《
一、申报对象
全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
二、研究课题
(一)《龙岗区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实施路径与策略研究》
1.课题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当前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新趋势,深入调研深圳龙岗区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2)借鉴国内先进地区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经验,提出新形势下龙岗区教育综合改革与创新发展的重点项目、具体实施路径及策略。
2.课题经费。课题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以内。
3.课题进度。(1)2018年10月15日前,确定课题研究计划。(2)2018年11月25日前,提交中期成果。(3)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可用于评审的送审稿。
(二)《
1.课题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龙岗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革》具体内容,深入职能部门、街道、医院和社康中心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改革方案内容、改革实施过程及改革效果等维度,评估龙岗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革工作实施情况;(2)提出龙岗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革工作下步开展的对策建议。
2.课题经费。课题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以内。
3.课题进度。(1)2018年10月15日前,确定课题研究计划。(2)2018年11月25日前,提交中期成果。(3)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可用于评审的送审稿。
三、资质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具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所需的专业人员。
(二)课题组成员应保持合理的学科结构,在相关研究领域有所建树;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经验,课题组至少有两名相关专业并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或学者。
(三)具有丰富的政府项目课题经验,对龙岗区情比较了解。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单位填写《龙岗区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的电子版发至龙岗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发展研究中心)邮箱lgdrc@lg.gov.cn。《申请书》中须明确与我单位合作要求的研究理念及具体安排,须有与课题研究相关且明确的调研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二)请申报单位同时将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我室邮箱,以便核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名称是否相符、委托事项是否在其经营范围内等。
(三)我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专家(主要由行业领域专家及与课题相关的职能部门代表组成)召开课题研究机构遴选会,由申报单位进行答辩、评审专家集中评议打分后,提请我单位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择优确定合作研究团队。
***:龙岗区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策研究室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姚蕾,电话:28909450)
相关***:
***:龙岗区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