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珠府办〔2017〕4号)
珠府办〔2017〕4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加强“十三五”时期我市应急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渐从“重救助,轻预防”向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转变,坚持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完善“一案三制”(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法制)、“一网五库”(应急联络网、法律法规库、救援队伍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救援物资库)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规律,为预防和减少各种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和充实具有珠海特色的应急管理“广东模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全省应急管理考核评比中取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应急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
以广东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为契机,不断深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设。(1)制定和完善了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12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明确了14类33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领导,明确了15个主要部门、其他1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工作职责;(3)制定了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00多份,开展高危行业预案演练739场次;(4)推进了市、区、镇(街)、村(居)、学校、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和基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达标考核。
(二)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各区、各单位每年深入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档案和工作台帐。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推动了“一体系三平台”和香洲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点)备案督查制度,重点建设项目督察制度,完成重点工程项目122项。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提高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察和监测能力,核公共安全及辐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应急协同处置格局进一步形成。
建立了“结构合理、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整合25个政府职能部门开通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有效提高了联动工作效率。2014年5月,成立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初步建成“平战结合、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一体化发布平台。进一步推动区域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建立珠港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联动联络机制,与中山市和江门市签订人防工作协作和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增强珠中江三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支援能力。开展了珠澳环境应急管理合作,协助澳门特区政府处置澳门废有机溶剂等工作。充分发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智囊团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咨询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队伍,2015年成立了珠海市公共危机应对预防学会。
(四)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
整合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了46支海陆空全覆盖的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了以防汛、防火、防灾和重要目标区域为重点的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着力加强镇街、社区建立以民兵预备役人员和保安队伍为依托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了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加强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通过训练、竞赛等形式,提高军警民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技能和实战水平;不断发展壮大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劳动保障及城市管理、三防和网络安全等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专业、专家队伍。
(五)应急综合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储备体系,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业务经费,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立应急专项资金,保障了我市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另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保障,市财政按照市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设立了“预备费”,主要用于解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某些临时性急需和事前难以预料的开支需要,包括对我市各项应急开支予以充分的资金保障。
(六)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定期组织对专(兼)职应急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的工作模式,着力扩大应急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路径,通过“专家队伍重点训、重点人员重点学、学生队伍全力推”等方式,全面向社会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十二五”期间,共组织开展专项培训150场,培训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干部、突发事件信息员15000名。与珠海电视台、广东595安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组织应急避险模拟体验“大篷车”和市应急知识宣传文艺团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居),开展应急知识技能宣教活动65场,举办公众喜闻乐见的应急知识宣传文艺晚会45场;配合省政府“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到全省各地巡回演出25场。
二、“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
1.十八大以来***、***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关键时期。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将“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体现到每项工作当中,要更加注重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制约应急管理水平提升的关键问题,推动完善“结构合理、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更加尊重自然、客观规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科学应急、依法应急,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更加注重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强化应急联动体系建设,统筹提升全市应急能力水平,在协调发展中加强薄弱环节、增强发展后劲。五中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2.落实珠三角一体化和港珠澳协同发展战略需要更高标准。“十三五”时期,是深入实施珠三角一体化和港珠澳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港珠澳大桥在2017年建成通车,广珠城轨、广佛江珠城轨、深中通道等一系列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和横琴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珠海将发展成为陆桥连接港澳的唯一城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将成为粤港澳协同发展的桥头堡。强化珠港澳应急体系协同发展,将成为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扩大珠港澳应急管理工作的合作内容和范围,健全完善常态化合作交流和联合应急指挥工作机制,不断细化极端天气交通保障、防风、防汛、防雷、地震、公共卫生、动植物疫情、海洋灾害等领域的应急联动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面临的主要压力与挑战。
1.城市管理风险压力增大。当前我市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隐患交织并存,面临的挑战和考验日益复杂严峻。高栏港区、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横琴新区等经济功能区产业间的关联紧密,在经济新常态、传统制造业下滑的新时期,因欠薪、企业停产等导致的风险增大,尤其是高栏港区危化品集中,相关企业一百多家,风险高,隐患多,应急管理任务重,易发生事故。我市又毗邻港澳,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加、港澳台和国外媒体的关注度增强,国际经济波动、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越来越大,资源能源对外依赖性增加,且我市有十多所高等学校,公共安全环境日趋复杂,突发事件处置的敏感性和难度增大。
2.自然灾害仍然多发。珠海属于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台风、强降雨、高温、雷暴等气象灾害和极端天气日趋频繁,近海船体泄露、溢油、酸化赤潮等海洋事故与灾害概率增大。部分山区仍然受泥石流、山体垮塌与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我市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带中段,伴随全球处于强震多发期,也面临发生破坏性地震的风险,尤其是西部地区民居大部分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生物灾害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对农林生产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危害。
3.事故灾难防控形势严峻。我市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会展和旅游业发展迅速,航展、长隆等项目人流密集,这一趋势还将持续,发生恐怖袭击、火灾、意外踩踏等突发事件的风险概率也在提高。一批正在建设或准备动工的重大项目,客观上也增加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几率。作为全省重点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的高栏港,重大危险源密集,危化品运输车辆多,易发生危化品泄露、爆炸、污染等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我市高层云梯消防车严重老化、超期服役,远程消防供水系统严重缺失。保淡和饮用水安全问题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空地下建筑等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市处于江门市台山核电站辐射区和核泄漏事故覆盖范围内,防范任务严峻。珠港澳大桥工程建设增加了施工船及过往航行船舶险情事故的概率,九洲港至港澳、香洲、蛇口旅客运输航线过往船舶密度高,易发生船舶碰撞、搁浅和突发火灾、机械失灵等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我市海岛众多、海岸线长增加了应急救援的难度。
4.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风险加大。受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对外交往扩大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发生各种输入性的、新发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疫情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增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监管难度都将加大。药品安全和职业、化学中毒事故风险高发趋势较为明显。我市属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高危区,我市家禽年消费量达3000万只,同时是候鸟栖息地,存在病毒污染和传播的可能。
5.社会安全事件复杂增强。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土地权属、医疗纠纷、特种人群、宗教信仰以及各种利益等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概率和频次可能增加;网络舆情、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风险加大,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日益严峻;各种涉外突发事件特别是涉港澳、涉台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口岸管理、航展安全、会展活动、大型人流活动、各种节庆等社会安全隐患突出,针对口岸、码头、海上等恐怖袭击事件可能性加大。
面对复杂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我市应急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由于受大部制改革和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的影响,使原本健全的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隶属管理关系不统一,有的隶属党政办公室管理,有的隶属区安监局。体制不顺,导致应急管理工作难开展、任务难落实、关系难协调、信息难收集、事件难处置。大多数镇(街)尚未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和协调处置的效率。二是全市应急管理职责依然不明晰。防范职责不明确,有的把常态防范工作归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有的归职能部门负责,缺乏统一规定;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应急归属指挥不明确;应急组织指挥职责不明确,大部分应急救援队伍隶属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指挥派遣,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往往各自为阵、各自为战,而统一的应急指挥往往到事件发生一段时间后才启动,造成指挥滞后和现场指挥职责不明确。现场指挥和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社会舆情掌握、回应与引导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建设不健全。应急管理专业人员缺乏,业务能力和素质无法适应现代应急管理需要。由于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变动频繁,加之从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和借调人员,队伍缺乏稳定性,影响了全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各区、各部门之间的应急救援队伍发展不平衡。有的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数量少,结构不合理,救援技能单一,处置能力较弱;除公安、安监、卫生、交通、森林防火、“三防”、环保等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相对成熟外,其他部门专业救援力量还比较薄弱,没有形成规模。国防动员力量使用效率不高。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民兵预备役可有效进行参战支前和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重大环境灾难等各种应急处突任务,不仅是应战的有生力量,更是应对突发事件不可或缺的突击和决胜力量,但在目前政府应急救援中还没有合理使用,应急功能发挥不明显。现有救援队伍装备、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不足,海上紧急医学救援、核应急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突综合保障不科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风险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有待完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有待建立。巨灾情景下的电力、通信、交通、地下管网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综合防范能力以及大范围受损后的快速恢复能力有待增强。国防动员和抢险救灾中的通用物资种类存在很大程度的重叠,重复储备现象比较明显,占用了较多的社会资源,利用率有待提高。专用装备器材和物资受总体资源限制,储备种类和数量难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需求,存在国防动员物资储备相对闲置和应急物资储备相对匮乏的矛盾。应急装备除市和香洲区、金湾区政府应急办配备了应急救援指挥车外,其他区均没有配备专门的应急指挥车,连最基本的工作器材、通信设备和应急装备都没有,严重影响了事件快速处置时效。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滞后,落后于周边省市,应急响应能力受到较大影响。五是应急社会动员及公众防灾能力有待提升。组织动员各种民间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志愿者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自身应急准备仍需增强,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进防灾减灾与应急工作有待加强。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和培训演练的场所欠缺,有待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体验馆等场所。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的系列***和指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突出问题导向,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推动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编制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推动全市应急监管法制化、基层应急社会化、处置救援专业化、隐患排查动态化、综合防范智慧化、预案管理精细化、应急队伍集成化、应急培训常态化、应急产品产业化,为建设平安珠海、幸福珠海、世界宜居城市和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推进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2.底线思维、有备无患。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动态演变规律,问题导向,提出防范和能力建设需求,针对性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把握应急管理主动权。
3.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现有救援和保障能力资源,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补充、完善和强化建设内容,重点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核心应急救援、社会协同和基础基层能力。
4.科学应对、法治保障。尊重规律,创新手段和方法,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完整制度,强化标准规范。
5.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健全各方联动机制,强化区域协同、城乡协同、行业领域协同、军地协同。
6.区域联动,合作共赢。强化珠港澳协同、珠三角协同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周边区域应急事务。
四、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健全与我市公共安全风险匹配、与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核心救援能力、综合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区域协同应急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具体目标。
| 规划指标 | 目标值 |
应急管理 基础能力 | 各区镇建设或认定符合GB1732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的避难场体系及相关标识系统 | 可承载三分之一以上常住人 |
暴雨24小时预报准确率 | 提升至70% | |
台风24小时路径预报误差 | 小于65公里 | |
暴雨分区预警时间平均提前 | 60分钟以上 | |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 达95%以上 | |
推进珠海市海洋立体化监测∕观测系统及预报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海洋预报和灾害预报、预警报精度、时效和时空分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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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河、斗门黄杨河等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 | 90%以上 | |
全市地震监测能力 | 提升到1.0级 | |
震中定位精度 | 达到I类标准 | |
全市各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达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 | 达100% | |
确保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覆盖率 | 达100% | |
基本建成检测功能齐全、监测手段先进、覆盖面广、信息资源共享的全市动植物疫情风险监测网络,农作物病虫害中、长期测报准确率 | 分别提高5%和3% | |
市、区、镇(街道)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率达 | 达100% | |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 | 在1‰以内 | |
I、II级森林火险区(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率 | 达100% | |
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 | 在4‰以下 | |
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达85%以上 | |
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 | 达90%以上 |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达100%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 | 达80%以上 | |
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 | 达100% | |
完善前山河、大镜山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智能监控预警系统,达到自动监测预警水平 | 达100% | |
全市主要污染源的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 负荷90%以上 | |
国控省控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 | 达100% | |
民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率 | 达100% | |
启动市级燃气运行调度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实时监控和即时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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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公路安全设施全部齐全,消除国、省、市、区、镇、村干线现有危桥,近海及水路运输基本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设施基本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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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 | 达100%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区、镇(街道)、乡镇卫生院 | 达100% | |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药品评价性抽验覆盖率 | 达100% | |
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 | 达98%以上 | |
药品生产企业品种监督抽验覆盖 | 达100% | |
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监测覆盖率 | 达100% | |
食品经营市抽检测覆盖 | 达98%以上 | |
较大安全事件预知、预防、预警实现率 | 达90%以上 | |
较大社会安全案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率 | 达95%以上 | |
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 及时预测 有效处置 | |
应急管理 体系 | 市、区、镇总值班室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系统建设率 | 达100% |
市、区应急指挥中心建成率 | 达90% | |
区、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 达90% | |
社区(乡村)应急服务站覆盖率 | 达70% | |
预案评估修订率 | 达100% | |
预案培训演练率 | 达100% | |
市、区跨区域联动覆盖率 | 达90% | |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效 | 20分钟 | |
应急资源“一张图”建设 | 达100% | |
应急管理全过程量化监督考核 | 达100% | |
核心救援 能力 | 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及人员装备配备达标率 | 达90% |
各种应急队伍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 每年1次以上 | |
核心救援力量到达事发现场时效 | 4小时内 | |
救援队伍自我保障能力 | 72小时以上 | |
重特大地震发生后救援队伍基本覆盖极重灾区时效 | 5小时内 | |
市内各区镇电力应急队伍达到应急处置现场时效 | 3小时内 | |
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南海(珠海)基地 | 1个 | |
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 | 达100% | |
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规范化处置率 | 达95%以上 | |
推动各区、镇(街道)建立独立设置的卫生应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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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市级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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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率 | 达100% | |
涉恐、涉边、涉毒、涉黑、涉爆等突出社会治安案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 全面提升 | |
各种利益纠纷预警预测体系健全完善,尤其征地拆迁特种人群等重大上访有效预知与化解水平 | 显著提高 | |
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及中小金融机构安全保障水平 | 显著提高 | |
综合保障 能力 | 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 | 1个 |
推动各区、主要镇(岛)建设镇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 各1个 | |
确保镇级救灾物资可分别在灾后运达灾区时效; | 2小时 | |
受灾群众2小时内基本救助率,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明显下降 | 达95% | |
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机构隔离病房和实验室应急检测建设 | 达100% | |
抢险救灾基本用电保障时间 | 12小时 | |
损毁公路抢修时间 | 24小时 | |
高抗毁、立体化、主动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 基本形成 | |
社会协同 应对能力 | 区、镇级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达标率 | 达100% |
市级公共安全体验馆 | 1个以上 | |
区、镇级公共安全体验馆 | 各1个以上 | |
每个志愿者救援队伍技能培训,每个村委(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 | 每年1次以上 | |
应急知识技能科普受众率 | 达90% | |
涉外应急 能力 | 涉外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多语种能力 | 2-3种语言服务 |
涉外海域安全风险提示发布率 | 达100% | |
涉外突发事件预案覆盖率 | 达100% |
五、主要任务
(一)着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监管法制化。
1.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进一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规条文的贯彻实施,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各项工作。
2.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充分利用珠海经济特区的立法权,积极对接国家相关法律,通过地方立法对各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机构)在预防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环节中的工作职责进行功能性赋权,并明晰其组织结构、任务和目标。制订出台《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珠海市应急演练评估办法》、《珠海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珠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珠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珠海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推进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密切***国内外先进标准,研究本市应急标准体系框架和应急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应急机制关键环节的地方性工作指南,让应急措施更具操作性,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着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应急社会化。
1.强化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积极推动市编办对全市应急管理体制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规范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在全市层面,进一步完善市应急委决策机制,制订《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市应急委与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关系和权限,进一步强化市应急委的统筹决策职能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协调职责。
2.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规范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镇(街)全部设立或确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个镇(街)建设1个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推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动港口、码头、机场、轨道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重大危险源、港珠澳大桥等城市生命线重点单位和重大基础设施设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经费,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以金湾区为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单元化,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
3.各级政府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全体员工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明确企业内部各级安全责任人、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建立企业公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和操作规程。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鼓励中介组织和技术机构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在制定应急管理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行业标准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配合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疏通企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对本单位应急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自身安全和健康。
(三)着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应急值守、现场处置和救援指挥专业化。
1.加强和完善应急值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化、数字化、现代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应急值守平台,值守人员熟练操作所有设备、仪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提高全市政府值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报告要求、优化报告程序,强化重要情况核实反馈,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积极协助各级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区、各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应急值守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各镇(街)应急值守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2.完善应急决策和集中指挥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应急委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辅助决策作用,积极利用前沿技术和理论加大决策支撑力度。完善市级专项指挥部组织机构和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筹调度职能,提升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置水平。
3.加强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建立分级分类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组建和升级机制,细化各单位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晰现场指挥权、行政协调权划分及指挥权交接的方式和程序。加强现场指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现场管理,完善和推广突发事件现场标识应用,强化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实现高效有序协同处置。
4.大力改进现场通讯保障和交通保障水平。其一,依托公共通信网、政务专网、卫星等多种传输手段,保障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的通信畅通。加大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现场图像视频采集和快速安全传输能力,进一步实现视频监控无死角。其二,完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完善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组织与疏散能力,加强应急车道管理,完善管控措施,确保快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5.完善区域应急反应协调机制。加强珠港澳三地应急反应区域合作,积极推动专业救助部门在担杆岛、高栏港区设立救助站点,形成搜救区域全覆盖,建立并完善区域应急反应协调机制。
(四)着力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推进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动态化。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公共安全各领域和重大活动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各类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深化城市安全风险区划研究,编制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强降雨、地震、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灾害风险区划图及公众避险转移路线图,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灾减灾应急措施。推进村、社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标准化建设,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预案、有演练、有保障,逐步实现全市突发事件风险网格化管理。健全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每年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排查,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3.完善风险评估内容机制。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政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在事件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日常应急管理、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与处置、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事件的原因性质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各区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分级建立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
(五)着力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综合防范智慧化。
1.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加强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综合气象观测网点布局,加强大气立体监测,强化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客流量监测,强化水、电、气、热、交通等城市运行数据监测,提升城市运行安全预警能力。不断强化检验检疫机构在机场、城轨站和公路运输场站防控输入性新发或烈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能力,完善地方与口岸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地方与口岸疫情疫病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交流反馈。强化军地间及与周边地市间的监测信息共享和研判。
2.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水平。以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基础,建设预警信息录入、审核、发布、传输、播报的“一键式”工作平台。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短信发布、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移动互联网、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提高发布质量和效能。研究推进本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统筹推进“村村响”、人员密集的城市广场与重点街区广播、社区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建设,强化基层预警信息传播能力,不断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确保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快捷有效。创新推进预警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多语种、分灾种、分区域、分人群的个性化定制预警信息服务,完善各类预警信息数据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服务效益评价体系,开展预警信息发布满意度调查和效益评估。
(六)着力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推进应急预案管理精细化。
1.强化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优化应急预案的框架和要素组成,推进应急响应措施流程化,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交互性、衔接性,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力争完成1次以上修订。
2.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修订,出台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完善应急培训演练机制,使培训演练工作常态化。编制应急演练指南,严格落实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规划,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培训与演练。强化演练评估和考核,提倡无脚本“双盲”演练,切实提高实战能力。
(七)着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推进应急队伍集成化。
1.加大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制定建设标准,统筹考虑各领域应急队伍在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及评估考核,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合理推进应急队伍一专多能建设,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升应急救援的效率。各区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联动合作机制,确保区域内各队伍间的有效合作和联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应急队伍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提供资金补偿,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保险补偿和抚恤制度。
2.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对现有队伍进行调整、优化。推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领域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牵头单位,择优选择专业素质良好、队伍稳定、装备精良、战斗力强的专业机构,作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各区结合本辖区突发事件实际,建立本辖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注重加强各类装备尤其是个人防护类、应急保障类装备的配置。根据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定期开展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专业领域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专业救援水平。
3.强化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镇(街)整合基层警备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健全专家队伍建设。制定完善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长效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有效服务,充分调动应急管理专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机制。更新出台全市第四批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完善专家库,有重点地培养本土应急管理专家,推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结合实际建立专家组或专家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开展风险评估,邀请专家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应急处置决策咨询,并对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5.大力扶持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个人和专业机构在基层社区、学校、企业、重点场所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探索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间应急救援或志愿者队伍承接应急管理领域的政府职能转移和公共安全服务项目。
(八)着力应急宣教动员体系建设,推进应急培训常态化。
1.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决策指挥与处置能力的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市公共危机应对预防学会,合作建立应急管理培训中心。通过不断***研究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经验,逐步提升珠海市应急管理政策研究水平;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干部任职进修班,全面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分析、决策、指挥、协调、沟通等应急管理综合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共安全业务管理部门人员的应急管理领导水平和执行能力。
2.推进应急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众应急文化素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机制,统筹市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资源,整合面向基层和公众的应急科普宣教渠道。到2020年底,各区建设1-3个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1-3个青少年应急避险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珠海应急网站、“珠海应急”微信公众号,强化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等功能,打造应急管理综合服务型网络平台。继续加强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知识教育普及工作,各级学校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应急演练,并确保每名学生每年接受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教育的日常教学和实践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学时。积极引导公众做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险知识家庭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强化履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依托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和市应急知识宣传文艺团、市应急技能宣教队、应急避险模拟体验大篷车,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培训“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村(居)、进镇(街),全面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工作人员避险逃生与应急救护的技能。
3.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经验,瞄准“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目标,把握国际、国内应急管理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以及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模式,提升珠海市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国际合作交流机制,依靠政府间、非政府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加强人员互派互访,积极参加国际应急管理交流会议,重点学习借鉴国外应急管理的预测预报预警、应急科学技术发展、应急装备配备、防灾和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化建设和先进经验。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内应急管理先进城市,调研学习应急管理好的经验做法。
(九)着力应急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应急装备产品产业化。
1.大力推动应急产业聚焦发展。加快推进珠海新兴际华应急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应急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珠海应急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底投入运营,成为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2.积极培育应急产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培育应急产品和服务消费需求,建设相关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支撑体系,加快形成适应公共安全需要的覆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的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体系,推动应急产业科技向纵深发展,向中高端迈进。
3.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通过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培育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应急产业企业。发挥好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应急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统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服务平台,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六、重点项目
(一)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程。
1.推动各区(功能区)、镇(街)、村(居)、企业、各部门应急值守系统装备化普及,进一步规范镇(街)和部门应急管理机制。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应急值守工作标准,提升信息报送能力,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建立“数据说话”的考核管理机制。市、各区(功能区)应急体系组网建设原则依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两个建设阶段,快速建立起以区应急指挥中心为汇聚中枢的覆盖区(功能区)、镇(街)、专项部门的轻量级应急支撑体系,逐步形成应急值守、预防准备、应急处置、考核监督的固化管理机制。实现对各区域、各部门分管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对区(功能区)、镇(街)、各部门所属应急资源进行分析和评价,有利资源的合理分配;对值班人员操作规范性及响应效率进行量化考核,加强监管;对事件处置过程及各部门快速响应能力进行量化评估,为应急考核提供数据依据;对突发事件进行区域性、周期性对比分析,寻找规律性。
2.2017年底,建设完善市应急平台,完善市应急指挥中心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应急指挥、督查服务等功能应用,构建应急资源“一张图”、情景辅助“一张屏”以及应急管理一张网、一个标准、一个体系。完善市人防应急移动平台,建设形成平战结合、统一通信、统一调度的技术保障系统,形成规范化的“信息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理、事后反馈评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增强市政府完成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建设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专家系统云平台。
2017年,全面推进“互联网+校园安全风险分析系统”项目,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园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系统常态化应用,全面提高学校安全风险识别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建立学生安全意识与安全能力互动学习平台。到2018年,市应急办全面推动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专家系统云平台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细胞,全面实现企业、社区、学校等以简单易操作的方式,实现常态风险评估,及时减少或消除各种风险源。
(三)应急物资储备与调拨大数据平台工程。
整合现有物资储备管理机构和资源,疏理应急物资储备与调拨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大物资储备和调拨管理体系。
到2020年,建成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拨大数据平台,推动整合全市内应急物资动态储备与分级共享的物资调拨管理,主要应用对象包括政府部门以及专业市场、大型商场、厂家等社会单位。实现重要物资、普通物资、捐赠物资及政府采购企业物资的常态化储备及动态化管理和监控;强化应急处置和物资调度能力,在接报突发事件时,能够根据事发地点、事件类型及事件危害程度等自动快速检索相关物资信息及联系方式,实现物资资源的最优化、最快速的调度和保障;实现对各类物资调拨、调运、使用情况等的动态***和监控,并为物资储备及调度提供部署决策依据。
健全以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市、部门、区(功能区)、镇(街)、村(居)多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有效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当灾害发生时,借助于应急管理平台支持,能高效协调与处置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与紧急配送体系,确保24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以实现整合的应急物资动态储备与分级共享的物资调拨管理体系,满足包括政府以及专业市场、大型商场、厂家等社会单位与用户在突发事件处置时的快速响应要求。
(四)综合预警与信息发布系统工程。
健全体制机制,构建统一、权威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筹掌握本地预警信息发布,出台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预警信息发布申请和审批权限,信息传输流程、发布渠道、标准和相关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利用各类信息发布资源的长效机制、直达基层社区的信息传递机制和预警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共享资源,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一体化体系,加快推进区(功能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二期项目、镇(街)、村(居)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以及基于北斗卫星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研发;推动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系统功能,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区域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建立权威、畅通、及时、有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统筹推进“村村响”、人员密集的城市广场与重点街区广播、社区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建设。以金湾区为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试点,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并逐步在斗门、高栏、横琴等铺开,力争2020年前,在我市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面广”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五)通航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依托珠海机场,提升航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新建1个航空应急救援保障基地,满足救援航空器的保障、救援器材的存放等需求。利用操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空地等区域规划并建设救援航空器起降场点,满足救援航空器的起降要求,实现航空应急救援的全面覆盖。
2.在沿海建设海上搜救基地。建立与珠海港拖轮公司合作计划,市政府给予财政支持,在该公司新建拖轮上增加溢油应急设备布放、溢油回收和储存功能模块,以实现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与清污船舶的有机结合,使其成为拖带、救助两用船舶,切实增强珠海港溢油应急实战能力,建立拖轮救助适当的补偿机制。完善我市溢油应急网点布局,分别在唐家、斗门、万山建设溢油应急设备配备点,建设、采购及年度维护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高速客船应急处置机制,开展高速客船事故应急演练。
3.建设航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战时进行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的总体指挥、协调、监视、评估,实现军、警、民联动救援,平时进行航空应急救援方案推演与制定、航空应急救援全流程演练、协同作业训练与评估等,做到平战结合,提升海陆空一体化应急救援能力。
4.培训一批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员。根据航空应急救援工种细分进行医护人员、救援人员、飞行员、指挥员、气象人员等人员的航空应急救援专业技能培训。
(六)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程。
1.推进公共安全体验馆工程建设。推进建立以安全为主题、以交互式体验为主要形式、以菜单式课程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体验馆。到2020年底,各区建设1-3个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1-3个青少年应急避险培训基地。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建设,在全市新建3个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和10个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在横琴新区、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每个区至少申请和创建3个省级或以上级别的地震安全社区。从公共安全教育体验、灾害安全教育体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体验等多个单元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于一体的动感体验课堂,提高市民和学生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增强市民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2.全民媒体推广。利用官方网站、电视广播、短信、社区微信公众号、社区大字报、应急知识宣传小册子以及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建设等手段,开展预警信息发布、突发事件资料采编、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教等工作,形成面向公众、形式生动、科学性强、覆盖全市的应急科普宣教支撑平台,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宣传、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等功能。对现有公共安全宣教基地进行升级改造,统一规范运营和管理,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公益为主、覆盖全市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网络。培育公众“自救优于互救、互救优于公救”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应急、人人重视应急、人人参与应急”的社会文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及专家组的建设。强化突发事件应急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探索建立以单位领导、部门为考核对象的考评机制。
(二)加大应急管理政策与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认真落实有利于突发事件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完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利用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拓宽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共享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办法。
(三)重视应急管理人才培养。
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各种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队伍。整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的资源,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才储备的综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科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国民教育。加强市、区应急专家的交流学习,带动各区(经济功能区)应急管理专家在理论研究和科学决策等方面相互促进。
(四)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尤其要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应急管理专项基金。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多发重发地区和领域倾斜。鼓励金融业深入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
建立完善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各级应急办(或引入第三方)定期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市应急办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牵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