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商事登记告知公告(穗南审撤告字〔2021〕1017号)
经查,广州齐林咨询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10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监事系冒用李怀宇的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监护人管顺青(母亲)的询问笔录1份;监护人李珏莹(父亲)提供的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南派出所2020年10月29日出具的《报警回执》复印件1份、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2018年1月20日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复印件1份,李怀宇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李怀宇的精神病医院临床医学鉴定书复印件1份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广州齐林咨询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10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商事登记的决定。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行政审批局专责小组;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 020-3905095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