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埔村排涝站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埔村排涝站改建工程根据云发改函[2019]26号、云水函[2019]212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埔村排涝站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17909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62697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36502593
3.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
4. 项目概况:
改建排涝站一座,安装两台700BZL-100型轴流泵,配套安装JSL-12-8电动机2台,每台功率为130KW,总装机260KW。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本工程总投资805.33万元。
5.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5.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5.2 项目编号:JG2019-4884
5.3 招标内容、规模:
改建排涝站一座,安装两台700BZL-100型轴流泵,配套安装JSL-12-8电动机2台,每台功率为130KW,总装机260KW。设计标准和工程等级。泵站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排涝站设计排涝流量为3.1m³/s,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水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
5.4 招标控制价:5***.6223万元。
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5日10: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8.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至2019年9月25日10: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8.2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9月25日10:00至2019年9月25日11: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8.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10: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8.4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10:00。
8.5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9.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9.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非电子化)。
9.2 本项目采用诚信评价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网址http://121.8.226.19/gzswcx/)公布的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的“施工-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10.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0.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且不得为同一人。
10.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10.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10.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10.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10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1.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1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3.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法定媒体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4. 其他
14.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2593。
14.2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4.3 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电话:020-86179098。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