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4个县(市)获扶贫资金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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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7日发表
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已下达。其中,涉及我市14个县(市)的扶贫资金总共为28802万元。
在14个获得扶贫资金的县(市)中,海兴、南皮、献县获得较多,分别为4677万元、4040万元、3857万元。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各县(市)根据脱贫攻坚情况,制定扶贫方案,统筹整合使用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群众产业增收和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
近年来,我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产业就业扶贫、社保政策兜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脱贫攻坚被列入首要民生工程,脱贫攻坚政策陆续出台,在解决因病致贫、保障住房安全、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新探索。在重点人群脱贫攻坚、扶贫责任落实、扶贫资金监管、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到2017年底,我市将确保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227个贫困村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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