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财政局四个强化健全监督体系
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名县财政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创新财政监督工作理念,加强各类监督检查的组织和督导,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保证了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强化内部监督。制定了《大名县财政局内部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了部门内部股室之间相互监督制约制度,用制度来监督。进一步明确各业务股室、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了股室内部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的作用。
二、强化外部监督。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对重大公共财政支出项目,公开办事程序,让群众有知情权、有评议权、有监督权。特别是在每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民主,加快民生财政建设的步伐。
三、强化专项资金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全省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大名县实际,制定了《大名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名县专项资金定期汇报制度》,采用核查账目与核对工程相结合的方法,深挖细找,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如实反映,认真整改。
四、自身建设到位。将财政监督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认真研究与财政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向人大和政府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使财政监督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财政监督行为。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地学习,提高了专职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工作素质,为进一步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纪检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