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环保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近日,垦利县环保局对全县12家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危险废物内部污染环境责任制度。要求各涉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计划中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垦利县环保局备案。 二是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帐登记制度。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流程,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等环节相关情况。三是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标识制度。要求所有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备、容器和包装物,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要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四是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每年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向市环保局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经市环保局批准后申请领取转移联单。五是要加强业务培训。督导企业对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垦利县环保局 王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