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即日起正式停发机动车环检标志
车辆环检将与安检实现同步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关鹏玉,通讯员王思力) 8 月23 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 2 号) 规定,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河北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河北省将统一排放检验报告格式,实施全面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同时通知中明确,环保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机动车检验机构、参与或变相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车辆强制环检,但是由于环保部门没有相关的上路执法权,有些车主会逃避环检。此次新规定出台,虽然环检合格标志不再发放,但实际上车辆环检比以前更加严格了,车辆的环检将跟安检实现同步,如果没有环检,车辆将无法通过安检,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