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真打深打严打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2017年11月8日,******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作出***。2018年1月11日,***、***发出通知,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在全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站位高 思路清
市委、市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听取汇报,进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周连华、市长于海田多次作出批示进行安排部署,并深入到一线督导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拿出主要精力,靠上狠抓落实。
市里成立了由28个市直部门单位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市委政法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集中办公。纪委监委、组织、宣传以及法、检、公、司等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民政、交通、信访、住建等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各区县、镇办普遍于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行动。近期,市委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的范围,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方向准 行动快
专项斗争部署后,市委、市政府迅速制定出台了《淄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市扫黑办立即印发了《淄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举报线索查办责任制》等10个相关文件,确保专项斗争推进有力有序。坚持制度先行,市扫黑办推动形成了与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扫黑除恶联络员例会制度,建立完善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共享会商、集中研判、分流交办、情况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建立了领导班子包案督查机制;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建立了专项案件台账、提前介入、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机制,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推动工作落地达效,市扫黑办坚持常态化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力度大 措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加强情况排查和线索收集。截至7月底,共排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319条,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出现明显好转。今年1-7月份,8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可防性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9.4%,治安类案件受理起数同比下降31.3%。
同时,坚持“打黑”与“撕网”“破伞”同步进行,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和深挖“幕后”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等案件11起,处理违纪党员干部10人。8月23日,市纪委对查处的淄博经济开发区2起基层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氛围浓 效果好
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充分利用传统宣传阵地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市扫黑办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4500份,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大众网”“鲁中网”“淄博长安网”等媒体上刊发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微信、微博,营造了震慑犯罪、鼓舞人心的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印制150余万份《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由全市各派出所发放至每一户家庭。各区县扫黑办、基层政法单位入户发放“专项斗争明白纸”,提高了群众知晓率。
大力加强基层专项斗争宣传阵地建设,在每一个村居、社区都建立专项斗争宣传栏,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区县、镇办还采取问卷调查、“警民恳谈”活动等形式,营造形成了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