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甬异地就医委托报销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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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从本月28日起,长期居住在上海、宁波两市的参保人员,可就近在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这是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继与杭州、镇江等9个城市开展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委托报销协作后,新拓展的又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委托报销的协作城市。
上海、宁波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实现异地就医委托报销的服务后,将极大地便利两地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上海市承担宁波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委托报销工作的是闸北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为原平路363号;宁波市承担上海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委托报销工作的是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为解放南路257号。有关具体事项,参保人员可致电上海市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21-962218、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0574-83865235 0574-83865235、83865237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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