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金融办证照年检事项目录
年检项目 | 关联权力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 | 设定依据 | 年检周期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备注 |
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 | 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类评级 | 1、《山东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鲁金办发[2010]17号) 2、《山东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4〕1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及各设区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监管部门)根据客观信息,综合分析评估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依据评估结果将其归入特定监管类属,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行为。市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出分类评级初步意见,报省金融办评定。省管融资性担保机构由省金融办直接评定。” 3、《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第六十四条、《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鲁金监字〔2016〕14号)第五十四条均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行业年审制度。省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年审,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由设区市监管部门负责年审,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和相关商业银行。设区市监管部门将年审情况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年审的具体办法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另行制定。” | 一年一检 | 不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