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抚顺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32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全力推动居民增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确保了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32元,同比增长7.0%,增速比全省低0.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位居全省第9位,增长速度居第8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8元,同比增长6.4%,增速比全省低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位居全省第6位,增长速度居第8位。
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平稳,主要是受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上涨拉动。今年上半年,受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上调补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年终绩效奖提标、国有企业年终奖上涨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影响,我市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达到8.1%。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持续增长,也巩固了我市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态势,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收入增长6.1%。
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第一产业经营性收入,占比分别为44.4%和31.4%。受益于农民务工意愿增强,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04元,同比增长8.7%。得益于今年主要农作物产量及市场价格稳定,农村居民人均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达到2907元,同比增长7.0%。受扶贫力度加大、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有效落实拉动,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呈现较高增幅,人均转移净收入1243元,同比增长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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