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正式启动
5月21日,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该项活动,旨在提升全系统行政争议处理工作能力、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一是行政争议处理保障措施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处理机构,依法配备行政争议处理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行政争议处理办案场所;切实保障行政争议处理活动经费。二是行政争议处理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完善行政争议处理配套制度;规范行政争议处理法律文书;规范行政争议处理培训工作;规范行政争议案件统计工作;规范行政争议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行政争议处理研究和宣传工作。三是行政决定程序和文书规范化。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定;规范行政决定文书。四是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规范化。要求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大对不予受理决定的监督。五是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规范化。要求规范行政复议答辩工作;规范行政复议调查取证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的适用;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六是行政复议决定规范化。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七是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要求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工作。八是行政争议处理的指导监督工作规范化。要求建立行政争议处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判决的履行;规范行政争议处理意见书和建议书的适用;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通过实施上述八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达到“全省人保系统行政争议处理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工作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条件明显改善,行政争议处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此项活动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人保厅将在今年年底抽调人员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地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对考核结果以厅名义进行通报,对在本次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为便于量化考核,该厅还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按百分制计算,注重务实、简便和可操作性。(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