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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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为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义州镇及下属各社区共同组织申请铁西小区保障房,目前,经过房产、民政、工商、税务、公房公积金等部门的审核。现对申请租赁保障房的家庭,经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并由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配。
一、保障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保障对象为我县义州镇社区住房困难家庭中的低保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我县常住户口;
(二)申请家庭为义州镇社区的低保户,并连续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金1年以上的;
(三)低保户中的无房户。
户主姓名
性别
社区
1
程宝华
男
西南街
三、举报电话:0416-7775608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义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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