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解民忧村民感激赠锦旗
5月10日下午,大新县某村民委员会代表来到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检察公益诉讼好,监督有力解民忧”的锦旗送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海峰手中。表达村民对该院开展乡镇生活垃圾不规范处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取得实效的感激之情。
据悉,2020年4月,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乡镇人民政府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在辖区内某山脚下设立垃圾堆放场。该垃圾堆放场常年恶臭熏天,滋生的蚊虫满天飞,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附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对此,该院向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治理职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落实整改,采取环保补救措施,对垃圾堆放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最终清除了堆积多年的“垃圾山”。
近日,该院检察官办案组对该案最终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调查,经航拍取证,走访附近村民听取意见,核实到某乡镇违法设立的垃圾堆放场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周边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韦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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