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环保局2018年4月4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建平县环保局2018年4月4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建平县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 示 期: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7816059 电子信箱:jphbhpg@163.com
通讯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08号(建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122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新建繁小线道路工程项目 | 建平经济开发区 |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新建工人路(青年北街至轻工街、工人路至规划路三、规划路三至东滨河路)、小叶线(中兴街至东滨河路)、中兴街(建安路至605液化气站)三条道路,三条道路工程全长7.75公里,以及给水、排水、通信、道路照明、燃气、供热工程建设。 | 废气:施工期废气根据《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落实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理;施工污水主要为施工的砂石料冲洗水。营地四周将敷设临时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回用及场地的洒水降尘。 噪声:拟建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强度较大,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现有道路上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车辆的噪声级维持在最低水平。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到沿街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弃土、将挖方直接运至填方处,多余弃土回用于项目周边低洼场地平整,可以实现工程挖填平衡。清表产生的渣土、碎石、枯枝等及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起来,由施工单位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