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2007年度乡企系列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
青岛市2007年度乡企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本次参评人员共有15人,经过评委会评审表决,市人大代表和市监察局巡视人员现场确认,有11人获得评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投票通过。
现对乡企经济系列拟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至31日。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尽可能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另,要求各区(市)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对所属部门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汇总有关情况后形成公示报告,及时送市人事局专技处。
公示电话: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532-85831857—108
0532-85817743—111
2007.12.17
附:《2007乡企经济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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