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暨优秀成果的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青人办发[2006]138
号
关于评选表彰
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暨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
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驻青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事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和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总体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我市引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拟对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评选全市十佳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
、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青有关单位及其从事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人员。先进单位名额20
个左右,先进个人30
名左右。
2
、
青岛市十佳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从引智成果突出的引智项目中筛选出10
个。
二、评选条件
(
一)
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要求。
2
、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类专家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数量多;积极申报年度各类引智项目并按时完成,成果突出;积极示范推广各类引智成果,成效显著;积极拓展引智渠道,创造性地开展引智工作;实施国家级重点引智项目,成效显著。
3
、领导重视,
工作制度、组织机构及配套措施健全,引智资金投入多,力度大,服务优质高效,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有关外方组织或外国专家的好评。
(
二)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引智国外智力工作政策法规,热爱引智工作,作风扎实,
精通业务,在引智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
2
、积极开拓进取,
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有突破、创新,被上级部门肯定或推广。
3
、从事引智工作2
年以上。
(三)
全市十佳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评选条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攻克了多项技术或管理难题,其中有些课题取得了市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奖励的引智项目。
2
、为国家或项目单位节约了大量资金、增加了利税或替代进口的引智项目。
3
、通过国外培训,培养的各类人才数量多、层次高,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其他能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引智项目。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荐与逐级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此次评选表彰由市人事局党组统一领导,由市外国专家局按照有关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报市人事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对评选的名单将在适当范围公示。
3
、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工作会议将对各项评选结果进行
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
4
、市直各单位人事处、区(市)人事局负责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其他单位自荐。各单位可单项申报,亦可同时申报多项,原则上每个单项推荐的候选对象不超过两个。
四、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项目,市人事局分别授予“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十佳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
、自荐、推荐材料请于
前报送市外国专家局。各类申报表格可在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
)国外引智栏目。
2
、填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十佳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表(附1
、2
、3
),并附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
六、有关要求
此次评选表彰是推动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重要激励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坚持高标准,
确保评选质量,
防止弄虚作假;并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努力使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郭俊杰、董如增
地址:闽江路7
号市政府后楼206
室
电话: 85912092
传真: 85911347
电子邮件:163_drz@163.com
***:1.
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
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青岛市十佳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表
主题词:引智先进
优秀成果
评选
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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