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招聘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br] 为保障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安全有序运行,有效预防招聘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做好人力资源招聘会的审批、备案工作
[br] 人力资源招聘会是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快捷有效的对接平台,是促进人力资源在区域内实现优化配置、促进就业的重要载体。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4号)要求,招聘会应当由具备省和市政府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举办人才交流会,须按有关规定到市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办理审批手续;举办职业招聘洽谈会,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准其设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br] 二、加强安全管理
[br]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加强安全责任教育,提高招聘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固定和租赁人力资源招聘会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场地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卫生设施等是否畅通有效,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完善的招聘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现场招聘活动中,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安检排查,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纠纷、争执和矛盾,杜绝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对出现安全问题的招聘会依法追究举办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改进招聘活动的形式和办法,积极倡导小型、专场招聘会形式,大力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避免人员过量集中,提升招聘质量,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服务。
[br] 三、加强清理检查
[br]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区市要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工作常态,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主动协调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清理检查活动,及时排除各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各市场醒目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工名义骗取求职者钱财、坑害求职者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求职者的切身利益。各区市安全检查情况于2月2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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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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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联系人:刘金刚,联系电话:859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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